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残联 发布时间:2021-12-20 14:02 |
公 示
根据市政府残工委《关于做好全市自强模范、全市残联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评选命名工作的通知》(池残工委〔2021〕2号)精神,现将推荐拟命名的集体和个人公示如下:
一、全市残联系统先进集体(7个)
1.贵池区江口街道残联
2.贵池区乌沙镇残联
3.东至县残联
4.东至县张溪镇残联
5.石台县残联
6.青阳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
7.九华山风景区社保局
二、全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10个)
1.安徽祺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安徽清溪水利工程有限公司
3.贵池区民政局
4.国家税务总局池州市贵池区税务局
5.国家税务总局东至县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
6.东至县财政局社保科
7.石台县人民医院
8.国家税务总局石台县税务局
9.青阳县融媒体中心
10.青阳县人民医院
三、残疾人服务机构(8个)
1.池州市特殊教育学校
2.池州市阳光康复中心
3.贵池区自强花艺厂
4.安徽宇爱自闭症康复养护中心
5.东至县东流镇菊江社区残疾人工作站
6.东至县特殊教育学校
7.石台县仁里镇七里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
8.青阳县蓉城镇龙子口社区残疾人工作站
四、全市残联系统先进个人(10名)
1.姜风华,女,贵池区马衙街道残联专职委员
2.彭琛璐,女,贵池区牛头山镇残联专职委员和民政助理
3.汪秀丽,女,贵池区杏花村街道残联专职委员,高级农艺师
4.周玉玲,女,东至县尧渡镇残联理事长
5.潘跃华,男,东至县昭潭镇残联理事长
6.胡进伟,男,东至县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7.吴立新,男,石台县七都镇残联理事长
8.潘朝胜,男,石台县矶滩乡残联理事长
9.曹昱,女,青阳县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所所长
10.吴朝霞,女,九华山风景区九华乡残联办工作人员
五、全市扶残助残先进个人(10名)
1.王玮,女,池州市乡村振兴局产业项目科(社会扶贫科)副科长
2.桂春生,男,池州市第二人民医院骨一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3.潘嫦琳,女,贵池区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4.郑庆龄,女,池州市烟草专卖局客服经理
5.金永忠,男,东至县宝贝之家企业法人
6.汪芳,女,东至县助残志愿者协会会长
7.师伟,女,东至县助残协会理事
8.邹庆,女,石台县财政局会计师
9.吕美英,女,青阳县财政局社保股股长
10.曹晓婕,女,青阳县民政局经济状况核对中心主任
六、全市自强模范(15名)
1.江建军,男,池州市军休中心军队退休干部
2.高峰,男,贵池区杏花村街道个体户
3.柯海,男,贵池区梅街镇淘宝店主
4.陆晓娟,女,贵池区嘉韵旗袍工作室负责人
5.沈兴让,男,贵池区涓桥镇普丰村个体户
6.董学斌,男,东至县诚关大药房经理
7.史曙光,男,东至县曙光生态禽业有限责任公司法人
8.黄杰,男,广西大学在读研究生
9.朱凌,男,石台县横渡镇历坝村个体户
10.孙磊,男,石台县同庆无纺布有限公司厂长
11.查玲君,男,池州安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人
12.卢士中,男,青阳县陵阳镇沙埂村村民
13.操小红,男,青阳县新河镇十里岗村村民
14.潘伟荣,男,青阳县庙前镇星星村个体户
15.赵键,男,九华山青年旅社小旅馆个体户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0日—2021年12月24日
公示期内如对以上推荐集体和个人有意见的,可以通过电话方式反映。
联系电话:2088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