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残联 发布时间:2021-10-26 17:20 |
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5〕2033号)和《关于建立用人单位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公示制度的通知》(皖残联〔2016〕53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0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0566-2088520
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