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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安徽省财政厅 安徽省地方税务局 安徽省残疾人联合会转发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综〔2015〕2033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市2021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情况(见附件)予以公示。 监督电话:0566 -2088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