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池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发布时间:2017-08-29 08:58 |
池残联〔2017〕66号
关于开展民生工程检查督导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残联、九华山管工委残联:
根据《关于印发池州市2017年〈贫困残疾人康复实施方法〉的通知》(池残联(2017)12号)和《关于加强残疾人康复民生工程管理和精准康复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全面提升我市残联民生工程质量和水平,争先进位,经市残联研究同意,决定于2017年 月下旬(具体时间电话通知)开展一次残联民生工程检查督导,重点督查一下方面:
民生工程项目及精准康复、残疾预防等工作规范性文件以及执行情况;
1、民生工程项目审查审批审核情况;
2、民生工程项目档案资料严谨、规范、完整情况;
3、民生工程资金核发及回访情况;
4、民生工程宣传情况,重点了解民众满意率、知晓率情况。
请各县区残联接到通知后,认真准备、做好相关资料残料搜集整理工作,以备检查调阅。
2017年8月14日